自从光荣伟大的北京市公安局颁布
严查养犬开始,给卡卡办证就成了我家的大事情。经历了体检、疫苗等一系列程序和证书---当然也有顺便的钱款交纳之后,终于拿到了身份证。

号码已经是47040,相信过50000没问题,这样以来城八区差不多就有40万条登记注册的狗了。一个1000元,也是4亿的收入啊~不过看了
有关报道,说实际每年也就是8000万的收入样子,不知道怎么推算出来的。
有关养犬还是资助教育、贫困等等关于爱心的话题,谈论已经太多了。不过我想如果把简单的要求养犬需要交纳费用千元,改成必须首先参与某项公益资助,凭证书再办理养犬这样的爱心,先爱人再爱狗,是不是可行?
注意到了证书是由“我爱我爱”制作的,开始以为是“我爱我家”。“我爱我爱”是什么?看
这里。
哪里也离不开关系。